“美的侵權格力”入選十大知識產權案例
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向社會公布2011年度十大知識產權審判典型案例,涉及淘寶、百度、美的、騰訊等知名企業或品牌。其中,美的侵犯格力臥室空調技術專利案先后入選《2011年度廣東十大知識產權審判典型案例》和《2011年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10大案件》,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,成為警示企業自強、自律的鮮活教材。
據悉,今年的十大案例都是在全國具有重大影響的知識產權案例,與往年相比,今年的案例更加突出涉及與社會公眾的民生、生活息息相關的知識產權領域。
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徐春建告訴記者,目前,涉及知識產權的競爭方式已逐漸從傳統的價格競爭、服務競爭向更高形態的技術競爭轉變。格力與美的之間關于臥室空調技術專利的糾紛就是很好的例子。
2011年11月,對峙長達3年的美的侵犯格力臥室空調“按照自定義曲線運行的方法”專利侵權案終于塵埃落定,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美的侵權行為成立,勒令其立刻停止銷售、許諾銷售侵權的空調產品,并賠償格力電器經濟損失200萬元。
這場專利拉鋸戰最終以格力的勝訴而落下帷幕,回看此案件中關于知識產權訴求法律保護的整個過程,卻是一波三折。
2007年4月,格力自主研發了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睡眠習慣,控制房間溫度變化,從而提高睡眠質量的技術,即“控制空調器按照自定義曲線運行的方法”。同年4月28日,格力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發明專利,并于2008年9月3日獲得專利證書。
2007年8月至11月期間,格力先后向市場推出應用了該技術發明專利的臥室空調“睡夢寶”、“睡美人”等系列產品,引起了消費者的極大興趣,出現供不應求的市場現象。
同年12月,美的推出“夢靜星”系列睡眠空調產品。格力發現,美的該系列產品不僅侵犯格力所擁有的“控制空調器按照自定義曲線運行的方法”的技術發明專利,而且美的還利用各種宣傳渠道,大肆利用該賣點以促銷該產品獲取非法利益。
格力認為,美的這種剽竊行為嚴重違反了國家鼓勵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,違背了企業公平競爭的商業道德,并給自主創新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。在多次交涉無果的情況下,迫使格力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創新成果。
2008年末,格力向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以涉嫌侵犯專利使用權為由狀告美的,要求美的立即停止對格力的侵權行為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。
經過兩年多時間的調查取證,2011年4月,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美的侵權行為成立,并依法判決美的立刻停止使用格力“控制空調器按照自定義曲線運行的方法”專利,立刻停止銷售、許諾銷售侵權的產品,并賠償格力經濟損失200萬元。
美的不服一審判決,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,請求撤銷原審判決,駁回格力的全部訴訟請求。經審理,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最終認定原審判決事實清楚,使用法律正確,依法駁回美的上訴,維持原判。
科技的創新帶來產品技術的革新,也給人們帶來更優越的體驗。對于企業而言,核心技術的研發和運用是其贏得市場的關鍵。業內專家表示,在“美的侵權案”的判決中,法院以嚴謹的邏輯推理和詳盡的論述,準確地運用了權利要求的解釋、等同侵權判定、證據披露和證據妨礙等規則,同時規范了市場秩序,維護了技術創新,對同類案件有較強的指導意義。